- 一、服务简介
- 二、送样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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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附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(第一次送检);
2、同一名称、同一生产日期/批号、包装完整的样品;
3、样品量:大于等于50g
4、样品邮寄地址:安吉县科技创业园 安吉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
样品接收人:业务室
联系方式:0572-5127835样品邮寄地址:浙江省 湖州市 安吉县 安吉县阳光工业园区科技创业园样品接收人:业务室联系方式:0572-5127835 - 三、检测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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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检测标准检测周期(工作日)检测价格(元)鉴别| 《中国药典》2015年版四部通则(0402)(红外分光光度法)20240